“幸亏只差一步,不然就头中‘菜刀’了!”11月26日,南环社区突现“天降飞刀”惊险一幕,原来是一名高中生所为。抛刀者被带回派出所,因其是未成年人,警方对其进行了严厉批评和教育。
“邻居们好,今天上午8点半,我出门买菜,突然两把刀从天而降,刀落地的位置距离我仅差一步,太可怕了,大家千万要注意安全。”11月26日上午,这条居民微信群里的信息,让在家休息的网格员王嫔大吃一惊。她第一时间联系到发布此信息的居民。对方称,两把刀从天而降后,他立即拿出手机,拍下现场照片和视频,并报警。很快,在物业人员的配合下,王嫔找到了高空抛物的住户。该住户系一名租户,抛刀者是其儿子,是名在校高中生。王嫔立即与该住户取得联系,明确告知:高空抛物会导致的危险后果和所需承担的法律责任,并让其加强对孩子的管教,绝不能再出现此类事件。
为确保居民人身安全,王嫔与物业经理及房东进行沟通。房东表示,该租户已违反租房合同,将立即与其解除合同。此时,闻讯赶到的民警,将抛刀者带回派出所。因其是未成年人,警方对其进行了严厉批评和教育。
社区负责人表示,今后将加大宣传力度,结合《民法典》讲解高空抛物应承担的法律责任,让居民懂法守法。
律师说法
针对这一事件,北京京师(太原)律师事务所律师王东旭表示,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规定,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筑物管理人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防止前款规定情形的发生;未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的,应当依法承担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责任。
未成年人高空抛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其监护人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高空抛物除民事责任外,还有可能构成高空抛物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等刑事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