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5日,我市启动“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确保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在寒冬中得到及时有效救助,让流浪乞讨人员及各类临时遇困人员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社会的关爱。
“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突出三项重点。一是突出重点时段,在夜间及降温降雪寒潮天气等特殊时段,加大巡查次数和力度。二是突出重点地段,对车站、桥梁涵洞、在建工地、废弃厂房、城乡接合部等流浪乞讨人员集中活动区域和可能露宿区域进行重点排查。三是突出重点群体,对未成年人、残疾人、老年人,及时护送到站提供救助;对危重病人、处于发作期的疑似精神障碍患者,按照“先救治、后救助”原则,及时护送到定点医疗机构进行救治,待病情稳定或治愈后再甄别救助;对有返乡意愿且有行为能力的,免费提供乘车凭证,帮助其尽快返家;对不愿到救助管理机构接受救助的,提供必要饮食、御寒物品和详细求助方式。
民政部门和救助管理机构积极储备“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所需的救助物资,包括棉被、棉衣、棉裤、冬季救助包等御寒物资,方便面、矿泉水、车辆等食品物资,以及日常医疗药品等急救物资,确保救助物资保质保量,调得出、用得上。
此次专项救助行动将持续至2024年3月底,期间,我市将加强民政与公安、城管、卫健等部门协作联动,健全联动响应机制,充分发挥110指挥中心、数字城市管理平台和24小时求助热线的发现报告和应急处置作用,做到及时发现,有效救助,应救尽救。加大街头巡查力度,每天安排专车专人坚持上街开展主动劝导救助。在做好城区重点地段常态化巡查基础上,加强对银行自动取款网点、公交站台、建筑及拆迁工地等生活无着人员可能露宿区域的巡查,及时劝导救助各类生活无着人员,切实把“寒冬送温暖”工作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