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太原市户籍也可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存公积金

非太原市户籍也可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存公积金

发布日期:2023-10-31 来源:太原新闻网 浏览量:999

  公积金制度惠及的人群越来越广,市民在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贷款等过程中,会遇到一些日常问题。10月31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就群众咨询较多的热点问题予以整理和解答。

  问:非太原市户籍也可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存住房公积金吗?

  答:可以。本市户籍居民应当提供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大陆非本市户籍常住居民提供居民身份证和本市发放的居住证,港澳居民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和本市发放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居民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和本市发放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居民居住证,以及本人约定缴存住房公积金银行一类借记卡。以上资料提供原件,即可向公积金中心委托的灵活就业人员业务合作银行承办网点申请办理。

  问:如果之前在企业缴存,现在离职了,想自己缴存,需要怎么操作?

  答:通过同城转移将原缴存的个人账户封存后,转入灵活就业人员管理专户。在手机公积金APP“业务办理”页面选择“转入灵活就业预约”;预约成功后,根据预约信息及时前往预约网点办理转入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