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1日晚,市改善省城环境质量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2023-2024年秋冬季环境空气质量保障第6号调度令,确定12月22日0时至24日24时,对四类污染源采取管控措施。
根据最新加密会商研判情况,12月22日至23日,我市偏南风为主,空气湿度较大,易于PM2.5生成,污染物扩散条件转差,预测我市将出现较长时间中重度污染过程;12月24日,低压控制,弱南风和静稳天气为主,扩散条件很差,污染积累导致较长时间中重度污染过程。
调度令明确了严格的污染管控措施。在工业源减排上,对太钢、阳煤太化等企业提出减排要求,绩效分级B级以下燃煤石灰窑以及掺烧煤矸石、粉煤灰的砖瓦窑停产。在移动源管控上,高速环线以内(小牛线以北),除应急抢险和保障民生(瓜果蔬菜等农产品运输、垃圾清运)车辆外,对非道路移动机械,中重型燃油、燃气货车(含混凝土搅拌车)等提出管控要求。调度令发布之前已开始浇筑作业且不可中断的,经属地环保部门现场核实确认后,可以连续施工,在本次连续作业完成后执行调度令要求,所涉混凝土供应企业、车辆及线路需向当地生态环境部门和交警部门报备。在扬尘源污染管控上,除应急抢险和经市政府批复同意的省市重点项目、保交楼项目外,停止建筑拆除、喷涂粉刷等施工作业,非煤矿山、矿石料堆场、石材厂停止露天作业。在面源污染管控上,坚决杜绝散煤复烧,严禁露天焚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