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印发《实施方案》鼓励三孩生育 增福利减负担

山西印发《实施方案》鼓励三孩生育 增福利减负担

发布日期:2023-02-02 来源:太原日报 浏览量:993

  降低生育、养育成本,健全配套支持措施,准备生育三孩的居民迎来一系列好政策。省委、省政府近日印发《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实施方案》,实施三孩生育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福利多了负担少了

  我省降低生育、养育、教育成本。完善生育休假制度,严格落实产假、护理假、育儿假、哺乳假等制度。符合政策规定生育子女的,女方在享受国家及本省规定产假的基础上,奖励延长产假60日,男方享受护理假15日。推动实行父母育儿假制度,符合政策规定生育且子女不满3周岁的,夫妻双方所在单位分别给予每年不少于15日的育儿假,并可以分别每月发放不低于200元的婴幼儿保教费。对怀孕7个月以上、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性,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

  完善生育保险制度,做好生育保险对参保女职工生育医疗费用、生育津贴待遇等的保障,减轻生育医疗费用负担。

  加大税收政策支持力度。严格执行国家关于托育服务业和家庭托育费用支出等支持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各项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好将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费用纳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相关政策。加强税收宣传辅导,简化办税流程,确保支持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各类税收优惠应享尽享。

  建立住房倾斜保障政策。县级以上政府制定出台并落实住房保障政策,以及根据养育未成年子女负担情况实施差异化租赁和购买房屋的优惠政策。各级政府在配租公租房时,对符合当地住房保障条件且有未成年子女的家庭,根据未成年子女数量在户型选择等方面给予适当照顾。对生育二孩和三孩的家庭,公积金贷款额度可在本人可贷额度基础上给予一定幅度的上浮。

  保障女性就业合法权益。制定和完善保障妇女合法权益的配套措施,定期开展女职工生育权益保障专项督查,督促用人单位落实相关休假制度,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而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配套措施更全更细

  我省建立健全配套支持措施,做好政策衔接。清理取消制约措施,取消社会抚养费,及时清理与三孩生育政策不一致不衔接的相关规定。将入户、入学、入职等与个人生育情况全面脱钩。

  以方便群众为落脚点,进一步优化生育登记等服务事项办理,全面推行全程网办、跨省通办。加强生育咨询指导和服务,推进出生医学证明、儿童预防接种、户口登记、医保参保、社保卡申领等“出生一件事”联办。

  将婴幼儿照护服务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研究完善土地、住房、财政等支持政策,推进托育服务健康发展。大力发展普惠托育服务,加大对普惠托育机构的财政支持力度,通过公办民营、民办公助等形式,采取购买服务、给予建设补贴和运营补贴、提供场地、减免租金等手段,鼓励国有企业和社会力量等积极参与各级政府推动的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建设,逐步形成多层次、多样化的普惠托育服务网络。

  将托育服务纳入城乡社区公共服务范围,推进城市新建住宅小区配套完善托育服务设施。支持有条件的用人单位、大型园区为员工提供托育服务,鼓励有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发展托育服务。推动幼儿园开设托班,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幼儿园利用现有资源开设托班,新建幼儿园按有关标准设置适当比例的幼儿托班。

  在维护计划生育家庭合法权益方面,我省对全面两孩政策调整前的独生子女家庭和农村计划生育双女家庭,继续实行现行各项奖励扶助制度和优惠政策,落实独生子女父母照料假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