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省完成了省重点实验室、省技术创新中心2023年度绩效考核工作。15家省重点实验室、14家省技术创新中心考核结果为优秀,每家获得50万元科研经费支持;1家省重点实验室、6家省技术创新中心考核结果较差,给予黄牌警告;1家省技术创新中心被撤销。
省科技厅相关负责人介绍称,“考核是手段,而不是目的”。此次通过改革考核评价体系,建立定期评估和分类考核制度,坚持质量、绩效、贡献为核心的评价导向,讲贡献,将承担省级以上科研任务、引进培育人才、科技成果转化和科学贡献等作为重要考核评价指标,量质并举,以质为先。进一步加大考核评价结果运用,根据考核结果确定财政支持经费,并实行动态调整和差异化支持措施,实现平台有进有出、分类支持。
“考核是研讨,而不是竞争”。在考核评价方式上,按照学科领域分组,由各平台主任担任专家,对本组内平台进行互相评审。这样的考核方式不同于以往由平台外部专家考核的做法,既能够有效克服外部专家对平台建设不够了解的弊端,又能促进平台之间互相了解优势特色,学习借鉴先进经验做法,弥补自身平台建设的不足,为进一步交流合作提供可能性,有助于形成比学赶超、争创一流的生动局面。
“考核是赋能,而不是限制”。对战略需求导向突出、长期运行良好、年度考核优秀的省重点实验室、省技术创新中心,择优建设省实验室和推荐申报国家级科技创新平台基地。目前,山西省已批准建设5家省实验室。同时,尊重学术传承和优势特色,对于纳入省实验室的省重点实验室,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保留省重点实验室牌子。这次,土壤环境与养分资源山西省重点实验室连续多年考核评价优秀,在该实验室的基础上,省科技厅批准筹建土壤健康山西省实验室,打造国内一流、国际有影响的旗舰型科技创新平台。
“考核是减负,而不是负担”。省科技厅简化和规范考核工作流程,各平台每年年底填写一次年度报告,实现了三个“不再要求”:不再要求报送纸质版报告、不再要求上传印证资料附件、不再要求负责人和单位签字盖章,极大减轻科研人员用在填写、复印、扫描、上传、报送等方面的工作量。对于已纳入省实验室的省重点实验室,仅在省实验室考核,不再重复参加省重点实验室考核评估评价。对于考核优秀的平台,享受“免申即享”政策,直接拨付奖补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