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森林保险理赔有了新规程

我省森林保险理赔有了新规程

发布日期:2024-06-03 来源:太原日报 浏览量:1077

  5月31日省林草局消息,新修订的《森林保险理赔规程》自5月起开始施行,为我省森林保险理赔工作提供了最新的政策依据,将进一步规范森林保险理赔工作,提升理赔效率,为深化林权改革提供政策支撑。

  森林保险是保护森林资源安全、增强林业生产经营者抵御自然灾害风险能力、促进森林资源灾后恢复的重要普惠政策,也是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保障群众利益的重要内容。我省于2014年启动政策性森林保险工作,森林保险工作已开展10年,累计参保面积达到5.9亿多亩、提供4500多亿元的风险保障、赔付约3.5亿元,为林业灾后恢复提供了重要的基础保障作用,为广大林农提供了有力的风险防控路径。

  新修订的《森林保险理赔规程》明确了保险责任范围。森林保险责任范围包括火灾、暴风、暴雨、洪水、泥石流、滑坡、暴雪、冰雹、霜冻、雨(雪)凇、旱灾、地震、虫灾、鼠灾、兔灾、外来物种灾害、疫病、疾病、野生动物毁损等。此次保险责任新增加野生动物毁损。同时,将施救费用纳入理赔范围。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为防止或减少保险林木损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应由保险人承担,费用数额在保险标的损失赔偿金额以外另行计算,最高不超过保险金额的数额。此项规定有助于灾害事故发生时,被保险人及时采取抢救、保护、清理等措施减少自然灾害导致的森林资源损失。